自私基因理论,为什么说基因是自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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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因的天职是复制,生物只是基因的载体,基因不会因为某个载体生物的死亡而终结。为了保证自己能够尽可能长远地流传下去,基因会天然地变得自私,会控制承载它的生物载体尽可能多地繁育后代,保护自己、自己家人、自己族人然后是同类。

自私,本是人类或者生物的一种性格属性。基因,作为生物染色体的一个片段,甚至连一个生物大分子都算不算,为何说它是自私的呢?这一切都得从“亲缘选择理论”说起。

早在20世纪早期,生物学家们就注意到了生物界的一种情形,那就是生物的利他行为。这种行为广泛存在于生物界,低级到细菌,高级到蚂蚁、蜜蜂等群居生物。这里以群居生物蚂蚁为例,在一个蚁穴当中,只有蚁后和数量上占少数的雄蚁拥有生殖能力,其余占绝大多数的工蚁是完全没有生殖能力的,但他们却愿意倾尽心力抚养照顾蚁后和蚁后生育的孩子。这种利他行为在生物学家看来,简直难以理解,因为根据物竞天择的自然选择理论,生物体的利他行为必然会让生物体自身处于自然选择的不利地位,而一般认为生物体只有自私利己才能让自己和自己的后代在自然选择当中更好地存活下来。

1964年,28 岁的英国人威廉·汉密尔顿在研究种群中的利他行为时,发展了一项专门的数学模型来对利他行为进行解释,这就是亲缘选择理论。亲缘选择理论认为:亲缘关系越近,动物彼此合作倾向和利他行为也就越强烈;亲缘越远,则表现越弱。亲缘选择不但解释了社会性昆虫群体的广泛性协作和共同目的,也同样预测了相当数量的不一致目的和冲突行为。

1976年,英国演化理论学者理查德·道金斯出版了他的巨著《自私的基因》。《自私的基因》在亲缘选择理论的基础上更进一步,从基因的角度来解释生物界中的利他行为,认为自私是基因的天然特性,并将生物界中所有的利他行为全部归结为基因的自私性。《自私的基因》指出,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不是物种,也不是种群或者群体,而是作为遗传物质的基本单位,即基因。基因的自私性在导致了生存竞争的同时,也导致了动物的利他行为。因为群体或者种群都随时处在动态的变化中,只有基因是稳定的,并通过“复制”或“拷贝”的形式永恒的存在。动物的基本目的就是使和它自身相同的基因得到壮大。

自私基因理论认为,生物体只是承载和传递基因的一个载体。蚂蚁,蜜蜂,甚至那些细菌,之所以愿意为那些同伴无私付出,是因为它们和自己具有很近的亲缘关系,而越近的亲缘关系也就意味着越多的共享基因。它们活下去,也就等于传递了自己的基因。

其实,不仅是蚂蚁、蜜蜂抑或是细菌这种低等生物,即便是人也是受基因自私性控制极度强烈的物种。正因为基因的自私性,人类往往都有强烈的尽可能多地拥有后代的欲望;在危机之时,首先想到的就是保护自己,然后是自己的家人,再就是自己的亲戚、族人和同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