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贸易中,货物交易一般都是以吨为交易单位,而原油却比较特殊,一般以桶计量。
为什么原油的计量单位如此不同,它们之间有什么联系,原油为什么以桶为交易单位,1吨原油又等于多少桶呢?相信人们对个问题都充满了好奇,答案就要从近代原油的发现说起了。
近代原油的发现者是埃德温·德雷克(Edwin Drake),1859年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州泰特斯维尔油溪发现了第 一口油井,并将其命名为德雷克井。在石油打出之后,人们一时之间找不到合适的容器,只能用各式的酒桶用来装盛。于是,桶就顺理成章地成为人们原油交易的单位。
在初时并没有统一的规格,给交易双方带来了很多困扰。随着原油工业的逐渐发展与成熟,为了规范原油单位,保证顺利交易,美国石油协会(American Petroleum Institute)在1872年确定将42美加仑容积的木质桶作为行业内统一的交易标准单位。
1882年,美国政府正式将这一标准定为法制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