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谊维权案集中判 网吧播《集结号》赔款2.3万

  昨天上午,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法院集中宣判10起网吧侵犯电影著作权纠纷案。法院一审认定网吧侵权成立,判决赔偿华谊兄弟6000元到2.3万元不等的经济损失。其中,电影《集结号》一案赔偿数额最高,为2.3万元。

 

集结号/Assembly(2007) 电影图片 海报 #06 大图 2372X3228

《集结号》海报

 

  涉案影片中,当时正在热播的电影《集结号》关注度最高。华谊兄弟起诉瑞得在线松杰上网服务中心未经授权,在其开办的网吧内提供《集结号》的在线播放,要求停止侵害,赔偿5万元。开庭时,瑞得在线同意承担侵权责任,但认为对方索赔数额过高,他们愿意赔偿2万元损失及公证费1000元。

 

  东城法院认为,华谊兄弟的损失应该包括3部分:网吧的播映导致影片减少的票房收入,华谊兄弟通过许可方式可得到的收益,华谊兄弟为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支出。综合考虑《集结号》的高投入及侵权发生在影片热映期等因素,法院认为应适当提高侵权赔偿数额。因瑞得在线同意赔偿2万元损失,法院对华谊兄弟维权成本酌情确定为3333元,最终判决瑞得在线赔偿华谊兄弟2.3万余元。

 

  去年12月,网游驿站互联网上网服务有限公司在其网吧内提供了电影《可可西里》的在线观看,被华谊兄弟索赔2.3万。网游驿站表示,影片不是他们上传,而是与上海一家影视版权供应商签订了协议,由供应商提供播放平台和影片,网吧不是实际侵权人。

 

  西城法院认为,网游驿站没有复制行为,也没有通过放映机等设备公开再现影片,因此,不构成对复制权和放映权的侵犯,但网游驿站未经许可将电影通过局域网传播给公众,使公众在个人选定的时间、地点获取该影片,应认定为侵犯了华谊兄弟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最终,法院判决网游驿站立即删除该片,并赔偿华谊兄弟6000元。

 

  侵权案赔偿额根据多种因素裁定

  昨天上午,10起网吧侵犯电影著作权案宣判后,市高院知识产权庭代庭长陈锦川就此类案件涉及的3个法律问题进行了解释。

 

  陈锦川说,如何裁定赔偿额是知识产权案件的一个难点。判决要根据影视作品的票房收益、上映档期、网吧主观过错程度、经营规模、侵权时间等因素,酌情确定。

 

  网吧侵权要基于网吧存在主观过错。陈锦川说,网吧的侵权有两种,自行下载影视作品,或者利用影视版权提供商的服务器软件供网民在线观看。前者网吧主观过错明显,后者如果网吧不能证明对影片尽到了审查义务,主观上仍有过错。

 

  另外,陈锦川表示,以前有人认为网吧将影片复制到网吧服务器上提供给网民观看,是侵犯了复制权和放映权,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因为,网吧的网络仍是互联网的一部分,网吧提供的这种服务侵犯的仍是“信息网络传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