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可西里》电影海报
新华网郑州4月25日电,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3日终审了电影《可可西里》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当庭判决依法驳回上诉方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宽带郑州公司)的上诉请求,认定其对北京华谊兄弟影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谊兄弟公司)的电影《可可西里》侵权事实成立,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华谊兄弟公司经济损失3万元。
记者在庭审中获悉,华谊兄弟公司对电影《可可西里》享有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在内的著作权。其发现长城宽带郑州公司未经其授权,在国际互联网上非法传播此片,侵犯了其对影片享有的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请求一审法院判令对方立即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及合理费用600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后判决:长城宽带郑州公司立即停止在其网站向公众提供在线播放华谊兄弟公司享有著作权的电影《可可西里》的服务;长城宽带郑州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华谊兄弟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8万元。
长城宽带郑州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后认为,长城宽带郑州公司未获得华谊兄弟公司享有的《可可西里》影片网络传播授权,即在其网站传播此片,侵权事实成立;综合考虑各项因素,酌定本案赔偿数额为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