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网特稿 12月2日,已经耄耋之年的大导演李行在台北宣布《关于加强海峡两岸电影合作管理的现行办法》正式颁布。为这纸合约,台湾电影人谈判了三年,对他们来说,这犹如是汪辜会谈之于两岸经济,自由行开放之于内地旅友,内地和台湾电影之间不再是盈盈一水间的遥望,瞬间如一桥飞架,天堑变通途。
而就在昨天(12月12日),国台办新闻发言人范丽青在举行发布会时表示,“《现行办法》公布以后,相信对于两岸合拍片,台湾影片到大陆来播出,以及台湾业者在大陆投资改建影院等方面都有了切实可循的办法,将对两岸文创产业包括两岸影视产业合作有一个好的促进作用。”这是内地官方首次对《办法》正式颁布后的表态。
其实,《办法》颁布前的2010年6月,两岸刚刚签订了ECFA(即《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和香港的CEPA一样,这是一个全方位的经济政策。在电影细则方面,它规定此前占用进口片配额的“台湾电影”享受国产片的待遇,且不限定配额数量。这一政策的成效相当明显,事实上就在ECFA推行的两年里,共有19部台湾电影或合拍片登陆内地银幕。但ECFA只针对打破关税和贸易壁垒,《现行办法》才是针对电影这一行业,明确了台湾电影的定义,以及“合拍片”的制作条件以及进口内地的优惠政策,换句话说,ECFA是经济合约,《现行办法》是细化的电影条款。
就在一年之前,李行还在带着六部电影于内地巡回展映,多年来他开办两岸交流影展,李行的行李,成为两岸电影之间唯一的驳船。但在《现行办法》出台之后,两岸电影径直通航,台湾电影也和香港电影一样,需要面对两岸三地进一步的互通合作,也就是所谓“大华语电影时代”的降临。而这其中利弊,已经尝过螃蟹的香港人也未必说得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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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台湾电影新政:大华语时代即将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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