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相爱 交相利(to love each other, and be mutual benefit),哲学-哲学-伦理学-中国伦理思想,春秋战国时期墨子伦理思想的核心命题,也是他的道德理想,与“别相恶,交相贼”正相对立。“天下兼相爱则治,交相恶则乱。”(《墨子·兼爱上》)兼爱的基本含义:一是爱人若爱己,二是爱别人才能得到别人的爱。墨子提倡的“兼相爱”以“交相利”为基础,也以“交相利”为具体内容,唯有“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财者勉以分人,有道者劝以教人”(《墨子·尚贤下》),才能实现兼爱的道德理想。社会上的人与人相爱相利,则相互残杀的现象就会自然消失。墨子这一观点否定了同时期的儒家“亲亲有术”“爱有差等”的宗法等级观念。他认为“凡天下祸篡怨恨,其所以起者,以不相爱生也”(《墨子·兼爱中》)。倘若将“差等之爱”推向极致,则会出现“处大国攻小国,处大家乱小家,强劫弱,众暴寡,诈欺愚,贵傲贱”(《墨子·天志中》)的后果。所以,墨子坚决主张以平等的无差别的爱代替有差等的爱。与此同时,墨子认为解决天下混乱的途径应当是“爱人者,人必从而爱之,利人者,人必从而利之”(《墨子·兼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