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逻辑语法(type-logical grammar),哲学-哲学-逻辑学-逻辑,一种建立在类型-逻辑语义学基础上的范畴语法。是范畴类型逻辑序列发展的一个阶段。范畴语法是一种描述语言的形式化工具,最初萌芽于19世纪G.弗雷格的语言哲学思想中,技术上的完善得益于20世纪30年代的K.爱裘凯维茨的逻辑处理和50年代兰J.兰贝克的句法代数演算。之后经过Y.巴-希勒尔、R.蒙塔古以及J.van本瑟姆等人的工作,逐步成熟。特别是蒙塔古语法发展了对自然语言的范畴语法分析,从句法深入到语义,从而使类型逻辑语义思想系统全面地应用到自然语言领域。20世纪80~90年代以来,由于M.穆特盖特、G.莫里尔和B.卡彭特等人的工作,范畴语法和类型逻辑语义学的结合提升到新的高度。类型-逻辑语法的基本思想是:自然语言的句法(指范畴语法)生成是一种运算和推演,且其语义组合(指类型逻辑语义)是同步进行的。句法和语义的联系体现在两方面:①范畴和类型和对应。范畴语法给出了句法初始范畴,而类型逻辑语义学则给出初始范畴所对应的高阶逻辑类型,派生范畴和类型都通过推导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