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实验伦理(ethic of biomedical research involving human subjects),哲学-哲学-伦理学-应用伦理学,调节人体实验的参与者、实验过程、实验后果等各环节中的道德价值取向及其道德行为规范。人体实验是医学科研的重要途径之一,在医学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人体实验是医学的起点和基础,医学史表明,实验医学是生物医学发展的基础,没有人体实验,便没有医学。人体实验的对象是人,因此必然面对道德问题,甚至面对激烈的道德冲突。人体实验是一种特殊的实验,这种特殊性表现在试验者与受试者之间除研究和被研究的关系外,还存在着人类特有的伦理关系。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德国、日本法西斯用战俘、平民进行强迫的、惨无人道的实验,败坏了人体实验的名声。1946年,第一部关于人体实验的国际性文件《纽伦堡法典》诞生。1964年,第18届世界医学大会在芬兰召开,通过了《赫尔辛基宣言》。1975年,第29届世界医学大会在日本东京召开,对《赫尔辛基宣言》作了修改,形成了世界范围内的人体实验道德规范。人体实验中存在的伦理矛盾主要有:①利与害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