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力总和(aggregate of productive forces),哲学-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史-马克思恩格斯哲学思想-〔重要著作和概念〕-生产力总和,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使用的概念。标志着马克思、恩格斯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上实现了对人类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之本质差异的深入理解。在《费尔巴哈》章中,马克思、恩格斯写道:“由此可见,一定的生产方式或一定的工业阶段始终是与一定的共同活动方式或一定的社会阶段联系着的,而这种共同活动方式本身就是‘生产力’;由此可见,人们所达到的生产力的总和决定着社会状况。”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讲的“生产力”与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讲的“社会生产力”等概念在内涵上是不尽相同的。这个生产力概念首先来源于G.F.李斯特在《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中所使用的生产力、工业力等术语,也来源于亚当·斯密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的“生产力”,同时还受到了M.赫斯的共同活动方式等思想的影响。对生产力总和的这种解读框架中包含着两个维度:一是个人以交往或共同活动的方式置身其中的特定的物质生产方式;二是构成现代资产阶级社会发展动力的财富积累或资本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