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廷犹太人(Court Jew),哲学-宗教学-〔其他宗教〕-犹太教-〔犹太教历史〕-宫廷犹太人,与宫廷保持着一定关系并享有特权的犹太人。中世纪的教会禁止基督徒从事高利贷职业,犹太人则不受此限制。因此,部分犹太人选择从事金融职业。在文艺复兴时期,一些地方的统治者利用犹太人的短期借款服务,雇佣了一批犹太人为自己服务,宫廷犹太人由此开始在欧洲出现。他们在宫廷的保护下,逐渐扩大活动范围,主要扮演着宫廷的金融家、顾问、供货商、外交官、商业代表和家务管理与服务人等角色,利用在经济、文化等领域的才能取得保护人的信任。他们的社会地位比其他犹太人更高,积累了大量财富,活跃于主流社会,可以居住在犹太隔都之外。宫廷犹太人在犹太社团也享有较高的地位,有的充当犹太社团的世俗领袖,有的成为拉比。他们控制着犹太社团,成为犹太社团中的特权人物,主流社会也利用他们管理犹太社团。16~18世纪,随着重商主义的兴起,邦国利益成为欧洲统治者关注的首要问题,许多在经济上有影响的犹太人被宫廷委以重任,在奥地利和普鲁士出现了诸如奥本海默等一批有影响力的宫廷犹太人。犹太人在宫廷的贡献也给欧洲反犹主义者以口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