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多因论(historical multi-cause theory),哲学-哲学-历史唯物主义-社会历史观,承认任何一个历史事件或历史过程都受众多社会和自然等因素的制约或影响,都是各种相关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与“历史单(直)线论”和历史事件“单一因果论”等相区别。人类社会是极其复杂的巨系统,社会内部有无限多个因素在交互作用。这些因素中,既有客体方面的因素,又有主体方面的因素;既有经济因素,又有政治、文化因素;等等。各种因素相互交叉、制衡,使得社会历史表现出种种难以预料的随机性、偶然性,而历史必然性作为一种总的趋势就贯穿在这些随机性、偶然性之中。马克思指出:“总的说来,在整个资本主义生产中,一般规律作为一种占统治地位的趋势,始终只是以一种极其错综复杂和近似的方式,作为从不断波动中得出的、但永远不能确定的平均数来发生作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第181页)正是这种必然性与偶然性的有机统一,使社会历史呈现出丰富多彩、绚丽多姿的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