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员道德(athletes morality),哲学-哲学-伦理学-应用伦理学,包括业余运动员道德和职业运动员道德,主要指职业运动员道德。后者指运动直接参与者在运动前(训练与准备)、运动中(比赛与锻炼)、运动后(恢复与修整)应当具备的特定的体育道德知识和情感、应当遵循的体育特色道德理念和行为规范。运动员道德的基本要求是贵生尚体、身心康健、诚实守信、积极投身、尊重各方(规则、自身、队友、对手、裁判、观众、管理)、公平竞赛,充分体现参与比获胜更重要;底线要求是反对违纪违法,尊重生命,自觉反对和坚决抵制兴奋剂;职业和较高要求是团结协作、敬业攀峰、乐于奉献、敢于超越甚至勇于牺牲(如对于军人体育,对于名利和国家大义),等等。具体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和颁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体育赛场行为的若干意见》(2018年8月7日,有效期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