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判的社会理论是法兰克福学派的社会哲学理论。霍克海默尔首先阐述了这个概念。他认为“批判理论”与“传统理论”在基本立场和基本观点上是对立的,在基本方法上也是对立的。“批判理论”者认为他们追求的不是历史唯物主义所指出的废除私有制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社会,而是从人本主义的抽象人性论中引伸出来的一种实现普遍快乐的自由社会。霍克海默尔还宣称法兰克福学派的批判理论不仅是一种革命的理论,而且还是一种政治的实践。法兰克福学派自诩“批判的社会理论”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并以此区别了他们所称的“正统的马克思主义”或“教条的马克思主义”。实际上,“批判的社会理论”并不是马克思主义,而是一种现代西方人本主义的主观唯心主义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