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自体(beauty in itself),哲学-哲学-美学-西方美学-西方美学史-﹝基本概念﹞,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美学用语。又称美的理念。柏拉图对“美”的理解以理念论为哲学基础,认为美自体不同于美的事物,后者为具体事物的美,即“外表美”与“实际美”,前者是“一切美的事物有了它就成其为美的那个品质”,即美的理念。柏拉图对美自体的思考主要体现在他的3篇对话,即《大希庇阿斯篇》《斐多篇》和《会饮篇》中。在《大希庇阿斯篇》,柏拉图真正关注的不是对美的事物的单纯罗列,而是美本身和美的定义,因而,他不是从“什么东西是美的”,而是从“什么是美”开始对美的探讨。这篇对话最终以“美是难以说清楚的”结束,虽然没有得到确定的结果,柏拉图的探讨过程却显示出美的以下3个方面特点:①美自体既不是由单个美的事物,也不是由某些美的事物的总和来确定,它对于许多美的事物来说是同一的。②美自体是美的事物的本质。③使各种事物成其为美的那种性质既在全体,也在部分。在《斐多篇》,柏拉图以分散的方式对美本身做了正面的回答。他首先区分了两类不同的存在:一类存在是美自体,它是永恒不变的;另一类存在是和理念同名的具体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