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主教(metropolitan bishop),哲学-宗教学-基督教-〔制度、法规〕-都主教,基督教会主教制中都市主教的职衔。都主教最初是指罗马帝国下属行省的主教。第一届尼西亚公会议承认其拥有授任其他主教的最终决定权。省会城市的都主教享有高于省内其他主教的特定权力,都主教也往往位居一个教省的首要教座。大都市教座的首脑拥有宗主教职衔,因此也被称为教省的大都会主教。大都会主教可以主持教省的主教会议。法典和传统都赋予他们特别的优先权力。都主教负责监督信仰和教会法规的遵守情况并通告教廷有关违法行为、调查主教选举中违背法典的行为、任命教区行政管理人员等。都主教可以在教区主教座堂举行庆典,但需要事先通知教区主教。都主教拥有象征权力的大披肩。在希腊正教会,都主教是赋予所有主教的衔位,他们的主教都被称为都主教,而宗主教是保留给大主教的。截至2006年4月,全球有508个大主教区由大都会主教领导。当代世界因国家行政区域的变化,都主教一职在一些地区不明显。在东正教会的一些重要城市中还有都主教,如圣彼得堡、莫斯科、基辅等,其地位仅次于牧首。其他东方礼仪基督教会中,也还保留都主教一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