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祷文(Lord's Prayer),哲学-宗教学-基督教-〔经籍书文〕-主祷文,基督教最常用的一篇祈祷经文。又译天主经。主祷文相传为耶稣亲授门徒的祈祷词,有两种形式,分别见于《新约》的《路加福音》第11章2~4节和《马太福音》第6章9~13节。大多数基督教教会采用的是《马太福音》中的形式,其主祷文由称呼和六个祈求组成,前三个祈求是为了荣耀上帝,后三个祈求是为了满足人们身体和灵性的主要需求。这与十诫中前四诫界定对上帝的义务、后六诫界定对人的义务一样。第一个祈求关注的是上帝的名被尊崇,上帝当受最高的尊崇,唯他是圣,别无他者。第二个祈求为上帝的国在地上的继续扩展。上帝国度的临在,既指基督在信徒的心里和生命中掌权,也指基督降临在他的身体(教会)中,教会应更多地彰显他的爱,遵守律例,为万民做美善的事,并传扬天国的福音。第三个祈求指上帝显明的旨意,包括《圣经》启示的、讨上帝喜悦的品行。上帝的旨意在今世已逐渐显明,但只有在上帝的国度最终降临时,上帝的旨意才会完全显明。第四个祈求主要涉及门徒日用的饮食,也包括信徒日常生活的各项所需。第五个祈求是恢复个人与上帝之间的沟通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