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形学(syntax),哲学-哲学-逻辑学-逻辑,符号学的分支之一。又称句法学。美国哲学家C.W.莫里斯在《指号理论的基础》中首次提出语形学、语义学和语用学三门学科的区分。认为语形学是对符号间形式关系的研究,是研究符号系统内符号间的组合方式和结构关系的学科。根据其研究对象和方法的不同,语形学可以分为形式语形学、描述语形学和形式—描述语形学等。①形式语形学主要研究语言的逻辑句法,即用一种形式化的符号(即人工语言)来表达自然语言,探讨这些符号间的形式规则,包括句法的生成规则和转换规则。形式语形学以数理逻辑系统为典型。②描述语形学是以描述的方法(或者某种经验性的方法)来研究自然语言符号(词、短语或句子等表达式)之间的结构关系。它以自然语言的语法系统为代表,包括传统语法、结构主义语法等。③形式—描述语形学以美国语言学家A.N.乔姆斯基提出的“转换生成语法”为典型。乔姆斯基采用类似逻辑的演绎方法,把语言的生成过程形式化,但又没有建立严格的公理系统。传统逻辑也属于形式-描述语形学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