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名贵实是战国时期法家的名实观在法术上的应用。即君王按臣下官职名位来监督、考核其是否尽责。申不害首先提出“为人君者操契以责其名”(《申子·大体》)。韩非进一步提出“循名而责实”(《韩非子·定法》),作为控制臣下之术。“循名责实”的法治主张反映了法家名实观的基本观点,即名是实的反映。审名明分是战国韩非用语。“审名”即审察名的涵义,“明分”即区分事物的同异和界限。《韩非子·扬杈》:“审名以定位,明分以辨类。”主张通过分析名的涵义即给概念下定义来确定事物的位置,明确事物的界限,找m事物之间的差别,进而把它们归为不同的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