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判断( refiexive judgment) 亦译“反映判断”、“反省判断”。德国黑格尔对判断分类的一种。黑格尔在《逻辑学》中把判断划分成实有判断、反思判断、必然判断和概念判断四类。在反思判断中,渭词不复像实有判断中那样是直接的、抽象的“质”,而是关于主词的某种的规定,主词经过谓词同他物相联系。例如“这一植物是可治病的”这个反思判断,把“这一植物”同“用这一植物去治病”联系了起来。反思判断有三种发展形式:单称判断、特称判断和全称判断。黑格尔认为全称反思判断中的普遍性仍以个别为基础,即它是诸个别的机械集合,因此不具有真正的普遍性。真正的普遍性是在必然判断中达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