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顺从亦称“审美顺应”、“审美顺从心理”。审美中顺应、依从对象、他人以求得主客体和谐的心理趋势。瑞士皮亚杰认为人面对未知的新对象、新环境时,会通过顺应作用改变自己原有心理结构的格局,建立能够适应新对象新环境的心理图式,从而使心理结构发生质变。审美顺从有两种形态:一是通过同化、顺应作用,改变自己原有的审美观念,顺从、适应对象和认同、接受对象;二是改变自己原先的审美判断,顺应、认同、接受他人的审美评价。审美顺从一般由对象的强刺激所唤起,以求得自己与对象,他人的统一和谐为基础和目的。有积极、消极之分。消极的顺从是无主见地顺从对象、他人,并且形成一种心理习性,丧失了审美的自主性、独立性.积极的顺从是在独立思考的基础上,把握对象的合己性和他人审美评价的合理性,并由此改组自己原有的心理结构,在认同、依从、接受对象、他人和获得新知的同时,又获得新的审美体验和形成新的审美评价,表现出尊重对象、尊重他人、尊重历史的心理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