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认识亦称“审美感知”。主体对事物审美特性的感受、认知的过程和结果。中国古代一般将认识统称为“知”,认识能力称为“知力”,认识过程称为“认知”,认识结果,状态称为“智”或“识”。先秦老子认为人可以认识具体事物及其美,只有“涤除玄览”,排除杂念方能认识“视之不见”、“听之不闻”、主宰万物的“道”。孔子主张人有天赋的认识能力,有“生而知之者”,孟子提出有“不学而能者”,“不虑而知者”。荀子则认为“感物而有知”,事物的存在是认识的本原。汉代王充进一步提出“知物由学,学之乃知”,认识的根源在于对事物的反映和学习.学识。古希腊柏拉图认为一般人凭感官只能认识自然界的相对美,只有天才处于迷狂状态才能回忆起“理念”的美。亚里士多德认为审美认识起于对事物的感觉,人通过分析,综合、联想可以认识客观事物的美。理性主义美学家笛卡儿、莱布尼茨、夏夫兹博里等人则认为只有理性才能认识美.英国的休谟,德国的康德等人认为审美认识是纯主观的,主观的认识决定美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