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示承认
(国际法名词)
明示承认,是指既存国家以明确的语言文字表达承认意思的承认。在国际实践中,既存国家一般通过单方面发表宣言或声明,向新国家致送外交照会或函电,或者与新国家共同发表联合公报、声明或缔结条约等方式明确表示对新国家的承认。既存国家以明确的语言文字表达承认意思的承认。在国际实践中,既存国家一般通过单方面发表宣言或声明,向新国家致送外交照会或函电,或者与新国家共同发表联合公报、声明或缔结条约等方式明确表示对新国家的承认。明示承认的方式明确、快捷,所以,在国家承认中被广泛采用。
加载更多
领域
提 交
国际
词条相关
词条 主页
》
词条 科普
》
词条 事件
》
词条 题库
》
词条 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