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判学亦称“批判逻辑学”。美国皮尔斯指号学下的一个分支。皮尔斯把逻辑学拓展到包含了所有必然的指号学原理,即指号学,认为它包括理论语法学、批判学和理论修辞学三个分支,批判学即指狭义的逻辑学。他指出,存在着三种方式来研究指号,包括像标( icon)、索引(index)和符号(symbol),第一种研究指号获得意义的一般条件,第二种研究指号为真的条件,也就是指号指称其对象的一般条件,第三种研究指号向其他指号传递意义的条件,它们分别相应于指号学的三个分支。这种意义上的逻辑学,比通常的符号逻辑要广泛,它所涉及的是所有指号,而一般符号逻辑往往只涉及符号这一种指号。批判逻辑学即“批判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