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六相是指总相、别相、同相、异相、成相、坏相。见《华严一乘教义分齐章》卷四。 清黄宗羲《苏州三峰汉月藏禅师塔铭》:“ 曹洞 、 沩仰 、 法眼 建立四禁、五位、六相、三昧等纲宗,以竭机语之欺伪。”这六相既同时表现在一切事物中,也同时表现在一个事物中。无论在一切事物中或在一个事物中,都是相反相成、同时具足、互融互涉、彼此无碍的,从此可以揭示出法界缘起的道理。举一房舍作为总相。然此房舍总相,是由众多砖瓦水泥椽柱等物组成而有,而砖瓦椽柱等物,对望房舍即是别相。这是以别成总,总含于别,离别无总,离总无别,总别互融,相即自在。总别二相,似乎相反,究其实际,极其相成,不可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