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义逻辑亦称"义务逻辑"、"规范逻辑"、"伦理逻辑"。现代逻辑分支之一。广义模态逻辑的一种。研究含有必须、允许等道义词的道义命题以及道义演绎系统。14世纪的霍尔科特已讨论过模态逻辑和道义逻辑之间的相似之处。莱布尼茨提出过必须履行的、允许的、禁止的和可选择的等道义概念。康德提出过道义世界的思想。在20世纪50年代以前,也有人提出过道义逻辑,但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只是由于芬兰逻辑学家冯·赖特著作的发表,才引起人们对道义逻辑的兴趣和重视。继刘易斯创立现代模态逻辑之后,冯·赖特于1951年在他的《规范模态》和《模态逻辑论》中,提出了两种新的模态,即规范模态逻辑和认知模态逻辑,从而开创了现代道义逻辑。他构造的道义逻辑系统是最早出现的一个道义模态系统。道义逻辑要研究道义命题形式。道义命题是陈述行为规范的命题。理论早在12世纪,P.阿贝拉尔就把道义概念与自然界的必然性、可能性联系起来。他认为,自然所要求的就是必然的,自然所许可的就是可能的,自然所禁止的就是不可能的。14世纪的一些逻辑家如奥康的威廉等人已经注意到道义概念之间的逻辑关系。他们认为:"不应当不A"等值于"许可A";"不许可不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