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伦理(social governance ethics),哲学-哲学-伦理学-应用伦理学,人们参与社会治理过程所应当遵守的普遍性道德标准、原则和规范,也是设立治理目标、选择治理手段、进行治理决策所应该遵循的价值坐标和道德法则。主要包括:①治理主体伦理。政府、企业、非政府组织、公民个体参与治理所应秉持的道德态度、应遵守的道德原则和应履行的道德责任。②治理过程伦理。围绕治理建立价值引领和评价体系,引导并规范治理目标的设置、治理方式的选择,检验、论证治理目标与治理过程的正当性。③治理的伦理内涵,治理作为新的社会模式,蕴含着民主、法治、正义等伦理价值,意味着社会管理话语从政治权威向公民权利的转换,其多元参与、协同合作的运行模式与多中心网络型的权力结构改变了以往自上而下管理模式的主客体关系,维护了公民的治理主体地位、强化了主体意识。社会治理伦理的特质在于:诉诸公共理性达成治理共识、诉诸公共道德维持治理秩序、诉诸公共意识协调治理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