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三形态(three formations of society),哲学-哲学-历史唯物主义-人类社会-社会形态-社会三形态论,马克思对经济的社会形态的一种分类方法,不同于社会五形态。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把人类的历史发展划分为依次更替的三大形态或三个阶段。他指出:“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Gesellschaftsform),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的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104页;《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107~108页)人们把这段话中描述的人类历史发展过程简略地概括为:人的依赖性社会——物的依赖性社会——个人自由全面发展的社会。这就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引起人们广泛重视的“社会三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