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主体论(people's subjectivity),哲学-哲学-历史唯物主义-个人与社会-人民,马克思主义价值观和历史观统一的结论,是共产党人全部价值观的核心和灵魂。一方面,人民主体论是指共产党和她领导下的整个队伍、整个事业的价值观,是以人民为最高价值主体,即以符合人民利益为最高原则的价值观;另一方面,它又是人民为最高评价主体,以人民群众的要求和实践检验为最高评价标准的社会价值观念体系。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提出了共产党人同全体无产者的关系是:“他们(指共产党人)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在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斗争所经历的各个发展阶段上,共产党人始终代表整个运动的利益”(《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85页)。毛泽东继承和发展了人民主体论的思想,并将其作为中国共产党人全部价值观的核心。他在《为人民服务》一文中明确指出:“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100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