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与本体(phenomenon and noumenon),哲学-哲学-西方哲学史-德国古典哲学-人物和著作-康德,I.,西方哲学传统术语,德国古典哲学家I.康德在使用中赋予其新的意义。在《纯粹理性批判》的“先验分析论”的结尾,康德专门讨论了“所有一般对象区分为现象和本体的根据”。在康德看来,认识的对象不是物自身,而是显象,即事物的显现。而种种显象,就它们作为对象按照范畴的统一性被思维而言,就是现象。因此,所谓现象,也就是可感、可知的世界,也就是知性为之立法的自然,服从于自然法则。而本体则是现象的根据。由于本体不是现象,不是感性直观的对象,所以也不是认识的对象,是不可知的,是物自身。这样的本体就是一个消极意义上的本体。但是,如果我们把它理解为一个非感性直观的客体,那么,我们就假定了一种特殊的直观方式,即理智的直观方式,但它并不是我们的直观方式,我们也不能看出它的可能性,而这就会是积极意义上的本体。《纯粹理性批判》所关注的主要是消极意义上的本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