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伦理思想,是道教有关道德理论和道德生活的思想学说,道教教义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体现在道教戒律和清规中。在早期道教伦理思想中,存在大量反映当时农民和下层劳动者的道德观念。如《太平经》中以“人人自有筋力,可以自衣食者”为善:以“体力而不作”、“强取人物”为恶(见王明《太平经合校》卷六十七),强烈谴责了剥削阶级不劳而获的生活方式。提倡“相通往来”、“救穷周急”、“互相互利”的社会道德风尚。魏晋之后,道教伦理逐渐与儒家名教纲常相结合,并吸收佛教戒律的形式和内容,如北魏寇谦之改革天师道,“专以礼度为首,而加以服食闭练”(《魏书·释老志》)。东晋葛洪认为光靠内修外养还不能长生成仙,强调要以忠孝、和顺、仁信为本,积善立功,“若德行不修,而但务方术,皆不得长生”(《抱朴子·对俗》)。南朝陶弘景则融合儒、佛、道三教思想,作《真灵位业图》,将封建等级思想和制度引入道教教义。所作《真诰》中还吸收佛教因果报应、轮回转世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