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工作时间,是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劳动法第41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延长劳动时间的标准,即一般每天加班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同时,劳动法第44条还规定了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标准。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因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不同而分为三个档次: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的工资报酬为工资的150%;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的工资报酬为工资的200%;法定年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的工资报酬为工资的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