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血缘家庭,建立在血缘婚基础上的家庭形式,也是人类第一种家庭形态和第一个社会组织 。存在于人类由原始群向氏族公社过渡的整个时期。它是家庭形式的第一阶段。这种家庭在世界上已经绝迹。它的存在是美国民族学家L.H.摩尔根于19世纪70年代依据遗留在夏威夷群岛的马来亲属制和群婚的残余推论出来的。摩尔根提出的血缘家庭学说,冲破了当时流行的一夫一妻制家庭是自古就有的家庭形式的观点,并得到K.马克思和F.恩格斯的充分肯定,但也遭到一些学者的反对。百余年来,各国学者围绕着血缘家庭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其特征是:婚姻集团按辈分划分,即在家庭范围内,一群直系或旁系的兄弟姊妹互相通婚,但婚姻关系基本上排除祖辈与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