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质直观(essential intuition),哲学-哲学-现代西方哲学-现象学-胡塞尔,E.,德国哲学家E.胡塞尔现象学的核心方法概念。也是20世纪哲学思潮“现象学运动”得以形成的方法论基础。胡塞尔在其早期数学哲学著作《算术哲学》(1889)中就开始使用数学家的本质直观。后来在《逻辑研究》(1900~1901)中,他在“普遍表象”“范畴直观”“观念直观”“形式直观”等标题下,对“本质直观”作了系统的运用和说明。胡塞尔将直观称作“一切原则的原则”,并将自己的现象学称作“直观的现象学”。“直观”在这里主要意味着一种对事物的直接把握方式。胡塞尔意义上的“直观”由“感知”和“想象”两种行为构成,它是一种“需要得到充实的意向”并且原则上也具有“达到真正的充实成就的能力”。“直观”在胡塞尔看来可以分为两种:“感性直观”与“本质直观”。一个本质直观必须以感性直观为出发点,因此本质直观奠基于感性直观之中;但本质直观可以超越感性领域而提供本质性的认识。从总体上说,本质直观的可能性是作为本质科学的现象学得以成立的前提。我们能够以对个体对象的直观为出发点,转变自己的目光,使它朝向观念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