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解放(women's liberation),哲学-哲学-伦理学-应用伦理学,泛指推翻和解除妇女所受的压迫与束缚,获得妇女的全面自由发展。从女性伦理视角意指从政治解放走向伦理解放,从追求男女权利平等走向正视男女差异,走向强调女性价值、意识和道德体验,承认女性之为女性所应当享有的权益。又称女性解放、女性主义运动。“妇女解放”是女性主义实践层面的含义,因此在很多学术研究中又称之为女性主义运动。西方妇女解放运动(女性主义运动)自18世纪末19世纪初以来,历经了200多年的历史,在发展过程中产生了许多引人瞩目的理论认识和实践活动。关于如何划分西方女性主义运动的发展阶段,学术界众说纷纭,大抵可以分为四种观点:第一种观点是J.埃文斯提出的,她以“两次浪潮说”来概括女性主义运动。第一次浪潮产生于19世纪,旨在追求女性的自由平等权,第二次浪潮兴起于20世纪60年代。第二种观点由美国社会学家A.罗西提出,她认为女性主义运动有三次浪潮,分别是19世纪40年代到60年代、20世纪初到20世纪20年代、20世纪60年代以来。第三种观点认为女性主义运动可分为早期女性主义运动和新女性主义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