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伦理(women ethic),哲学-哲学-伦理学-应用伦理学,女性道德价值取向及其道德行为规范。又称女性道德、妇女道德。女性伦理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又称之为妇德。《易·序卦传下》中指出“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措”。可见,人类产生于自然,生而平等,所谓不平等是由人类自己造成的。自古“女子无才便是德”,《列女传》《女诫》《女儿经》等诸多女教著作中都宣扬“三从四德”,其中女性的“德”归根到底就是服从男性权威,养育子女,服务家庭。近代以前的社会,无论东方还是西方,都不鼓励女性读书习字,这是父权社会的特征。在父权制度下,女性受压迫、受奴役,身份被限定在家庭中,不能参与政治、经济活动。直到18世纪末产生了最早的女性理论,伴随着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中“人的发现”,女性意识开始觉醒,女性主义运动在世界范围内兴起,女性终于冲破了父权制的桎梏,彰显出女性独特的社会价值和伦理道德意识。自此,社会诸多领域开始重视女性研究,并尝试从女性视角对相关研究领域展开新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