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宗教(religion of humanity),哲学-宗教学-宗教学理论-〔宗教社会学〕-〔主要理论和方法〕-人性宗教,所有人都参加对庄严永恒的人性礼拜,成员自愿组织起来,为人的进步与幸福而劳动的信仰活动。基本原则是:爱是原则,秩序是基础,进步是目的。又称人道宗教。理论基础“人性宗教”是法国社会学家A.孔德于1847年提出的概念。他之所以称其为“人性宗教”,是因为他将人本身而非上帝作为崇拜的对象,崇拜的是人的本性。他从自己的爱情中领悟到,人性中最重要的是“爱”,它是人类理智、情感和行动聚焦的中心。在孔德看来,基督教的历史功绩在于其强调“爱”的思想,并因此推动了社会的进步,而人性宗教更胜一筹的地方在于它进一步深化了“爱”的思想,并且“以人类之爱代替了上帝之爱”。建立在实证主义基础上的人性宗教,主张其应该和行使世俗权力的政府并存,而非取代后者。“社会学家是他的牧师,他们将成为社会的科学指导者,去解释爱、秩序和进步的实证教义。这些实证主义的牧师,虽然不行使政治权力,但他们通过教育和布道,影响公众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