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教公署(Diocesan Curia),哲学-宗教学-基督教-〔制度、法规〕-主教公署,天主教各教区(无论是拉丁礼或东方礼)设立的协助主教治理整个教区、领导牧灵工作、行使教区行政权力和司法权力的机构和人员。“Curia”(公署)一词原指古罗马元老院的会场,后用来代指地方治理机构。在基督教成为罗马帝国国教以后,这些机构也负责管理各地方的教会事务。西罗马帝国灭亡以后,原有的世俗政治的“Cruia”消失了,但教会的“Cruia”延续下来,演变成今天的功能。当“Cruia”单独使用时,通常指罗马教廷;与教区联用时,通常指辅助主教治理教区的机构“主教公署”,或者“主教办事处”。按照《天主教法典》的规定,教区主教有权任命在教区公署任职的人员,并“设法妥善协调并组织一切有关治理整个教区的行政事务,适当地安排以促进其天主子民的福祉”。通常,主教公署由主教指定的副主教担任主任,由副主教、主教代表、秘书长、教会公证人,以及经济委员会与总务主任等人员机构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