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主教(archbishop),哲学-宗教学-基督教-〔制度、法规〕-总主教,基督教各宗派中,比主教高一等级的神职人员。又称大主教。在天主教会中,为一个教省的负责人,或名义上的领衔大主教或总主教。在瑞典信义宗和圣公会中,则为该宗派的最高负责人。从词源上来看,“archbishop”源于拉丁文“archiepiscopus”,拉丁文则源于古希腊文“αρχιεπίσκοπος”,由三部分组成:前缀“arch”为古希腊文“αρχι-”,意为“总的”;中间的“επί”表示“有关”“之上”之意;居于词尾的“σκοπος” 表示“先知”之意。历史上,“大主教”的头衔在4世纪时已广为人知,在325年的尼西亚公会议和341年的安提阿主教会议的教规中都有提及。不过这个词在当时还是一个较为笼统的称谓,即泛指所有包括牧首或宗主教(patriarch)在内的更高级别的主教。“大主教”一词直到6世纪才具有现代的含义,其地位高于普通主教,但又低于牧首或宗主教,其职位似乎是在5世纪时为教省总主教(metropolitan archbishop)或都主教(metropolitian)而特别设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