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性标准是科学哲学术语。指判定合理性的依据。合理性是一个元理论的概念,它指科学哲学所述的活动目标、价值取向或偏好命题的恰当性、基础性、效果性或规范性。如果该命题具备了这些或其中一部分特性,它就具有合理性。合理性标准就是用来判断这种命题是否具备了这些特性的具体依据。例如,在评价一个科学理论时人们常常用“经验事实”标准,认为当理论与经验事实一致时,它就被确认,而当理论与经验事实矛盾时,它就被证伪。而人们认为“经验事实”的标准合理又是因为与经验事实相符合即理论具有真理性。显然在这种合理性的辩护中所依据的标准就是“具有真理性”。科学哲学家们认为合理性标准是多元的,除具有真理性标准外,满足逻辑性、得到经验支持性、内容丰富性、可证伪性、解决问题的有效性和发展的进步性等等,都可用来作合理性标准。美国科学哲学家夏佩尔还认为,合理性标准是可修改、可变化的;为避免走进“合理性的合理性……”的往上无穷后退的困境,这种修改的“理由”必须回到往下与该活动目标、价值取向或偏好所相关的科学研究实践本身中去,看其是否取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