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恶即公利”——即:“私人恶德即公众利益”。这一西方伦理学经典命题由18 世纪哲学家,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伯纳德·曼德维尔提出。又称“曼德维尔悖论”。曼德维尔认为,个人对自身利益和幸福的追求,是导致社会繁荣的真实原因。人类的恶德是使人类成为社会性动物的主要根源,是一切贸易及各行各业的坚实基础,是一切艺术和科学的真正起源。人类的各种行业都是为了满足人本身的各种需要。人的需要、贪婪、嫉妒、野心、好色等恶性,都是使人奋起的真正原因,而人的善良、知足和节俭,却会使一切停滞而平静,纯粹的美德无法使国家变得繁荣昌盛。曼德维尔甚至断言:“一旦恶德不复存在,社会即使不马上解体,亦必定会变得一团糟。”18 世纪道德哲学家曼德维尔提出“私人恶德即公众利益”——即:“私恶即公利”,向人们揭示了在强制性的行为限制中,个人为追求自身利益的行为可能会推进整个社会的福利。如果从道德的角度看,受自利驱策的商业社会是应该受到谴责的;但如果想以“公共精神”为基础而建立起一种充满美德的繁荣社会,那纯粹是一种“浪漫的奇想”。这就是著名的“曼德维尔悖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