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感两重性是美感所具有的个人主观直觉性和社会生活的客观功利性矛盾统一的属性。俄国营列汉诺夫在《没有地址的信》一书中指出:“美的欣赏的主要特征是它的直觉性”,功利“是美的欣赏的基础”。中国鲁迅在《(艺术论>序言》中也提出同样观点。1956年,李泽厚在《论美感、美和艺术》中提出。美感的矛盾两重性”的概念。1978年在《形象思维续谈》中又加以发挥。认为经常呈现于个人美感的形式直觉中不包含实用的、功利的、道德的种种自觉的逻辑思考,但其中又沉淀、潜伏着社会功利的、理智的逻辑基础,包含着人对社会生活、特定对象审美特质的了解和认识,及人类社会生活的功利的内容。荚感是个人的主观的非功利性与社会的客观的功利性的矛盾统一体。主观直觉性是其表现形式、外貌、现象,客观功利性是其存在实质、基础、内容。他强调“美感的矛盾两重性”是美学的基本矛盾,是认识美感、形象思维、艺术的特征及美感与科学、逻辑思维的一致性和区别的基础。中国美学界对这种观点有不同看法:有的认为审美、美感不具功利性;有的认为具有功利性,即使个人的审美、美感也并不都处于非自觉性而没有功利的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