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徒继承(Apostolic succession),是以基督教的某个使徒为教会、宗派开宗领袖,而后从开宗的使徒手中传承下来,强调自身历史延续以及“耶稣亲自建立”这一合法性的概念。例如十二使徒里圣伯多禄(彼得)的安条克教会、罗马教会,圣安德鲁(安德烈)的拜占庭教会,以及圣雅各伯(雅各)的耶路撒冷教会、圣马尔古(马可)的亚历山大教会等其他使徒开宗的教会。普遍的看法是:圣职圣事的覆手礼就是圣职人员合法地去施行其他圣事的先决条件。在对于教会职务毫无疑问的时代里,这点被视作理所当然的事。东正教对这种继承的连系提出疑问,看来是对教会圣统制度的攻击。因而天主教一向的回应是在指明:基督自己建立这职务,而宗徒则是忠贞地把这职务传达给教会,好能把这种基督所建立的圣统结构留存万世。如果今日的基督徒认为这种思想有过份简单之虞,这倒不是由于他们怀疑基督的权威。他们承认教会是基督所建立的,而这意即:基督任命一种模式,使他自己(教会生命的主要内容)可以在言语、圣事以及牧灵工作中传达下来。换言之,现代人对圣职继承的探讨必须说明这一点:它怎样才能真正地称为基督的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