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关于生命本质的一种唯心主义学说。又名生机论或生命力论。生物体与非生物体的区别就在于生物体内有一种特殊的生命"活力",它控制和规定着生物的全部生命活动和特性,而不受自然规律的支配。它主张有某种特殊的非物质的因素支配生物体的活动。概述英文:vitalismvitalism发展渊源活力论渊源于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他认为事物是形式和质料的统一,形式构成事物的本质,在事物的形成中起决定作用。而生物的形式是灵魂,即"隐德莱希"(entelecheia的译音),它赋予有机体以行为完善性和合目的性。灵魂的性质决定有机体的机能和结构。植物只有一种司营养和繁殖的灵魂,动物另有一种司感觉的灵魂,人类除了这两种灵魂外,还有一种理性的灵魂。近代活力论近代活力论的主要倡导者有比利时的J.B.赫耳蒙特、德国的 G.E.施塔尔(1660~1734)、C.F.沃尔夫(1733~1794)、J.布卢门巴赫(1752~1840)和法国的 M.F.X.比夏(1771~1802)等人。他们各自提出不同的名称,如赫耳蒙特的"生基"、施塔尔的"精气"或"有感觉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