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单位的职责
1.贯彻落实并有效实施所申请领域的信息技术服务标准;
2.充分了解符合性评估申请流程、评估准则等相关要求;
3.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保证申请材料的所有内容真实可信;
4.承诺申请评估的目的是验证标准实施的绩效情况,愿意接受评估的最终结果;
5.配合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实施评估活动。
(二)评估机构的职责
1.受理评估申请;
2.组建评估组,任命评估组长;
3.核准评估计划;
4.监督评估组的评估质量;
5.组织评估材料的内部技术评审,出具评估报告;
6.向ITSS分会提交申请材料和评估材料。
(三)评估组成员的职责
1.根据评估计划及分工,负责相关文件的评审;
2.完成分工范围内的现场评估工作;
3.形成评估发现并向评估组长报告;
4.及时提交现场评估记录。
(四)评估组长的职责
评估组长对评估组的全部评估活动承担管理责任,除应履行评估组成员的职责外,还应承担以下职责:
1.组织开展评估活动,编制评估计划;
2.组织召开现场评估会议(含首次、末次会议);
3.负责与申请单位管理层的沟通;
4.验证关闭不符合项;
5.编制并提交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