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科学与描述科学亦译“制定规律的科学和描述特征的科学”。德国文德尔班用语。对自然科学和历史科学的称谓。文德尔班认为有两种科学分类方法,一种是按照作为研究对象的事物的属性来分类,另一种是按照研究的方法和目的来分类。从研究的对象说,无论是自然事物或历史事物都是作为经验材料而存在的,而同一种经验材料,既可以作为自然科学研究的对象,也可以作为历史科学研究的对象。如有机自然界既可作为研究有机自然界的特性的自然科学,也可作为研究有机自然界发展的历史科学。而从研究的目的和方法说,自然科学和历史科学有着原则的区别。自然科学所利用的是由特殊到一般的方法(普遍化的方法),其目的在于寻找事物的“规律性”、“齐一性”、“共相”、“不变的形式”。文德尔班把古希腊文的nomos(法规)和thesis(设置)两词连在一起,称之为no-mothetisch,即制定规律的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