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号系统与符号学是由符号要素及其相互关系构成的集合体为符号系统。符号凡指事物标志的总称,如字母、电码、语言、指数等的总体。符号系统包括各类符号子系统,语言文字符号系统是最重要、最复杂的符号子系统。以符号系统为研究对象的学科为符号学。1690年,哲学家约翰·洛克在《人类理解论》中将所有学科分为三类,其中第三类为符号学。莱布尼茨主张用符号语言代替自然语言,建立有规则的符号系统。本世纪初,美国实用主义哲学创始人查尔斯·桑德斯·皮尔斯把符号系统分为图象、指数、记号三个部分,创立了关于符号系统的一般理论。30年代到40年代,美国哲学有查尔斯·莫里斯写了《符号理论基础》。符号系统的自然状态是纷纭复杂的。人们根据符号与符号的关系,以及符号与表征系统的关系予以分类。以符号与符号的关系系统为研究对象的是符号语法学;以符号与思维的关系,即符号与表征对象的关系系统为研究对象的为符号语义学;以符号与人的使用关系系统为研究对象的是符号语用学;以符号表征客体的名称功能为研究对象的为信号学。从符号的使用范围及其使用特征上,可分为理论符号系统、艺术符号系统、事务符号系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