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医学伦理学(bioethics),哲学-哲学-伦理学-应用伦理学,研究生物医学中的道德问题的一门学问。又称生命伦理学。生命伦理学中的“生命”主要指人类生命,同时也涉及动物生命、植物生命以至整个生态圈。美国学者V.P.波特在著作《生命伦理学:通往未来的桥梁》中,首次使用了“生命伦理学”一词。作为一门学科,生命伦理学产生于20世纪初,形成于70年代。1969年,在美国纽约建立了社会、伦理学和生命科学研究所。1971年在美国首都的乔治·华盛顿大学建立了肯尼迪伦理学研究所。1975年《医学哲学杂志》创刊。1978年由肯尼迪伦理学研究所编写的4卷本《生命伦理学百科全书》出版。此后,北美、西欧、日本等国的大学中出现大量的生命伦理学研究中心,全球各地举行了众多生命伦理学的学术会议、专题学术讨论和研究会。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国家,都以政府为主导建立了生命伦理学委员会,很多医院或研究中心建立了专门审查人体研究方案的机构审查委员会或伦理委员会。当前,生命伦理问题已成为医学家、哲学家、生物学家、社会学家、宗教界人士、新闻界人士以及立法决策者和公众共同关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