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陈述句逻辑(logic of causal statements),哲学-哲学-逻辑学-逻辑,20世纪中叶由美国逻辑学家A.W.勃克斯[注]创立的一套逻辑系统。建立在模态逻辑基础上,除了一阶谓词理论以及“可能”或“必然”模态算子之外,它加入了较弱的因果模态算子“因果可能”或“因果必然”,与正规模态逻辑相同,可以据此定义出如“因果蕴含”“因果等值”这样的概念。例如A因果蕴含B,当且仅当在所有与本世界具有通达关系的因果可能世界中,A蕴含B都成立。通常的模态逻辑仍是演绎性质的,但因果陈述句逻辑却是归纳性的。因果陈述句逻辑可以解决日常语言中常见的反事实条件句推理。它最大的问题是过于复杂,系统自身却又不够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