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德伦理思想(Martin Luther's ethical thought),哲学-哲学-伦理学-西方伦理思想,德意志宗教改革家M.路德的神学伦理思想,其核心是因信称义,认为信仰和称义是基督徒伦理生活的基础。路德根据保罗致罗马人书信的因信称义的观点,认为基督徒在内心直接信仰上帝就可以成为义人,内心信仰上帝就可以洗脱原罪、死而复生、获得救赎。因而排斥天主教的烦琐仪式、向神父忏悔等。认为信仰是人们对上帝真诚的、发自内心的信任和承诺,是引导人们过充满圣爱、服侍上帝的神圣生活的正确路径,因而称义状态不仅是洗脱原罪、获得救赎,更是德性的圣洁化。可见,信仰是道德的基础,是道德价值的唯一标准,每个因信称义之人都具有平等地位和自由尊严的神圣性。只有信仰才能赋予一切行为以道德价值,先有信仰才有德性和善功;信仰上帝、称颂上帝、节制肉欲是三大善功;诸如孝敬、忠贞、真诚、勇敢等德性皆以信仰为基础。在意志自由问题上,与伊拉斯谟发生激烈冲突。伊拉斯谟认为人有意志自由,宗教改革应从人的教化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