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活力论(historical vitalism),哲学-哲学-历史唯物主义-社会历史观,关于历史发展动力及其构成和作用机制的哲学观点。活力思想贯穿人类历史,其发展变化折射了社会发展进步。①古希腊本体论活力观:赫拉克利特认为,“逻各斯”是世界丰富多彩、变动不居、生成变化的根源;阿那克萨戈拉认为,“努斯”作为无形的精神力量,有无限活力,极具能动性,是推动万物的动力;亚里士多德则认为,事物是形式与质料的统一,“隐得来希”决定生命本质,赋予有机体“生机”并使其行为趋于完善和合目的。②中世纪基督教神学活力观:基督教神学主张,上帝是宇宙最初和最后(有目的性)的原因,是纯粹的现实性或活力。③近代启蒙理性活力观:自然科学的重大发现和社会问题的直观凸显,促使哲学话语主题实现从神到人的转变。B.斯宾诺莎指出,自由人是“纯依理性的指导而生活的人”;J.洛克认为,人是生而自由且具有理性的存在。这一时期对人的理性的推崇和自由的探讨,使对活力的思考逐步向人聚焦。④德国古典哲学活力观:古典哲学家进一步强调人的理性的至上性和能动性,人的自我意识进一步增强,人的主体性及其地位得到确认和发展。